阿鲁专业解密: 什么设计效果,可以被很多人接纳,又不容易过时??
设计工作的中,业主朋友和设计师关于设计发生分歧,这是十分常见的。当两者关于设计发生了分歧我们一般怎么来看待这个问题呢?多年的设计经验和多位同行朋友、以及对不少业主朋友的回访,我尝试性的说一下,我们应该"如何看待和处理"这样的“分歧”。 希望这点论述对大家有一点小小的启发,指引我们的在装饰设计中取得更为圆满的结果。
一个家居设计作品(单从美观上)一般情况下都承载这样几个必然的期望。
问题1、效果业主基本满意;(业主自己很喜欢)
问题2、适合当时下社会审美的需求;(得到很多人的认可,大家都比较喜欢。)
问题3、设计审美方面,具有前瞻性,只有具备前瞻性的设计作品才能更久的经得起时间的考验。
以上这几个问题,从业主的角度来谈可以这么通俗的表达:“设计一个我喜欢的、朋友们来看也觉得OK、同时不那么容易过时的设计效果。”
这个通俗的逻辑,我们都很容易懂。但是,具体实施起来,我们将发现里面大有文章。
1、关于:效果业主基本满意。
从效果上看,简单的讲:业主甲喜欢的,未必业主乙喜欢。显而易见,因为人的喜欢具有偏向性。那么家居主人自己的喜好作为效果的参考点。如果是甲的房子,就按甲的喜好来;房子是乙的,就按照乙的喜好作为基本依据。
从这个层面上看:效果业主基本满意,设计做起来难度不大。设计人投其所好就可以了。但这样一味顺从业主喜好的设计作品,有时又未必适合当下社会审美的需求——简单的说,虽然业主自己喜欢,同时业主也担心:友人参观后感言:怎么这么老土?这么奇怪?这么无趣?这么简陋?这么浪费??这么显摆卖弄?!!!!!
这个时候,我们就不得不得面对下一个“问题2”。
2、关于:适合当时下社会大众的审美需求。
延续第1个问题,我们可预见:“一般情况下”大多业主对于家居装修,都希望得到更多朋友的认同和赞赏。谁都不喜欢别人说自己的房子装饰得不实用、不合理,甚至没有品位。
为避免周围朋友对自己装修效果提出质疑;为了能得到一套比较奇妙的效果来体现自己的品位和生活态度,不少业主朋友选择了邀请专业的设计人来为自己设计。
之所以设计人能知道什么样效果更能被社会大众的接受,是因为: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,接触到的各式各样的业主朋友——相当多。这样也就有机会了解到社会大众的审美动向。设计人因为自己职业的特殊性,可较为轻松的“知道”你的这个“个体喜好”-----是顺应当下社会大众的审美情趣的 或者 被当下审美时局所不认同。 有些装修效果,业主本人很喜欢。但是,他的个人喜好背离了社会大众的审美习惯。这样一来参观了你家的装修之后:多数人会觉得你家的装饰格调,无法体现出你这个人应有的品位和生活态度,甚至觉得效果与时局格格不入。就出现了:设计上满足了主人个人的喜好,却未必能被大多数人所认可的现象。
这个结论告诉我们:如果,你不在乎别人的眼光,你就可以在效果上不需要听设计人的宏观分析,一心一意要设计人为你做出你自己喜欢的效果就可以了。最后效果能否被更多人认可,这与设计人也无关。
这同时,也告诉了我们,在效果设计你和设计师出现分歧的时候,如果你希望自己的装饰是能得到更多人认同的,最好认真听取设计人的分析和建议,要学会合理吸收,不可一意孤行。(提示:也有不够成熟的设计人有失败的作品,不被太多人所认同,这个属于特例,今天讨论的是“普遍规律”,所以现在先不加以探讨。)
谈到问题2的时候,我们就发现了设计师的工作在某些时候----是十分有难度的。比如:当业主本人的审美意识和时下社会大众的审美习惯有差异,而业主又强行要求设计人,根据自己的审美习惯做设计,同时又要求设计效果被很多人认可时-----这就出现了致命的矛盾。 笔者看来,这样的设计要求,等于是无理取闹。设计要效果,强势的要求设计师听自己的,效果是否能得到大众的认可,却又要设计人来保证。 这无异于:要求设计人买去英国的机票,然后又要求上飞机后可以到达北京------ 这么看来,是不是有点像无理取闹?
是的,我这么一分析之后,很多朋友发现了这种设计沟通方式,是等同于无理取闹;然而,时下市场中,却很多业主朋友正习惯性的用这种“设计交流方式”在和自己的设计人交流, 设计人也为能更快更好的讨好业主,使得方案能获得尽快的通过。于是双方而一起在设计交流中迷失了方向 - - -
关于这种现象,话不絮烦。我们尝试回到解决问题的话题上。
一般出现这种问题的时候,设计人要做的是什么工作? 是引导和培养业主朋友,必要的时候可以是教化。 在合理的时间内点醒业主的审美方式。 提示:人人都有审美能力。只是审美方式不一,导致审美结论不一。如果,你要大家认同你的审美,你就是先要学会将你的审美方式要和大家放到同一角度。这是让你审美方式得到认同的最简单方法。 另外一种情况:如果你的审美方式比较特殊,但你认为你的审美逻辑是合理而有生命力的。同时,如果你需要得到大多人的认同。做法也简单:做巡回演讲,或者著书立说,让所有人认识到你的意识以及思维方式。不过,这样做起来难度会大一些。这些做法,通常是专家们做的事儿。很多时候,不可否认,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;很多时候,也有曲高和寡的局面发生- - - - - 不好意思,话题越讲越深。有点离题了。
3、关于:设计审美方面,具有前瞻性,只有具备前瞻性的设计作品才能更久的经得起时间的考验。
几乎每一个业主,接触了设计师,阐述自己的设计要求时都像被传染了一样,几乎都会这么说:我希望能将我家的装饰效果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,不要那么快就过时。
“一般情况下”,专业的设计人都能就房子的装饰格调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。其实,这不是说明设计人天生就聪慧。而是:这是设计人的专业。因为,科班出身的设计人,对国内外建筑的史学、设计史、居室人体工程学、美学、哲学、风水学等等,都必然有系统的学习过。基本都应该学会了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待建筑装饰、家居装饰的变迁方向。
可能很多朋友还不理解,什么叫做“历史的眼光”。历史的眼光,我们也可称之为纵向思维方式。根据事物的昨天、今天的发展事态,来判断它明天的发展是否具有生命力,或者经久不衰。
例举:现在设计领域“新中式”的复苏,很多人摸不清为什么会出现设计领域“新中式”的“东山再起”。其实,这是因为祖国发展、民族复兴、传统文化复兴推动下的结果。“新中式”目前不会被太多人喜欢,是因为更多的人还西学东渐的影响中,对“国学”的陌生导致对传统文化元素的不理解,而不认同。但,这并不意味着“新中式”会走向沉沦,传统文化的复苏和普及对“新中式”推动和影响是可以预见的。这个设计格调,终将跟随民族文化的复兴而复兴。 有的朋友说中式的不实用过于形式,等等! 只要设计人具备扬弃的设计精神,这个装饰格调复兴的趋势是阻挡不了的。 什么是复兴?复兴不单单等于流行,也有可能而是被仰望和认可。 有人想:认可了怎么不可能流行呢?如果你这么想就明白了:宝马车都说好,但它永远不可能成为市场的普遍! 记住,但我们都说好。
从个人立场来看,很多东西,你不喜欢那是你的事儿,时代的发展在推动着它,非我们个人的意识所能左右。这个客观,是我们要学会认识和面对的。
所以说:我们一旦具备了历史的眼光,预见一个家居设计效果是否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,这不是一个太大的难题。但是,于此同时,时常也有另外一个问题会出现。
有的时候,比较具备历史眼光的设计人的前瞻意识,可能稍微比业主超前,这样一来,在设计效果上也就会容易产生一定的分歧。一旦产生分歧,作为业主,既然请了设计人,就应该静下心来先听取意见。而不是,着急着让设计人修改设计。 如果一定要修改,那也要弄清楚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,再以修改,才有意义。
任何设计人和业主朋友在做家居设计的时候,都会遇到以上3个问题。这可以说是家居“装饰”设计中必然会遇到的问题。如何权衡取舍,分析已然。
以上3个问题,我们觉得自己的面临的问题在哪一个呢?还是3个问题都同时都遇到了?需要自己权衡、分析利弊,做出正确的决策。
综上所述,关于问题1—— 如果你个人认为自己的装饰意识不算超前,那么你的装饰喜好,未必会得到大多人的认同。如果你希望你的装饰得到多数人的认同,你就耐心聆听设计人的建议吧; 如果你想完全按照你的喜好来,又想效果得到更多人的认同,那也不难。那你就先调查了解一下市场的审美趋向(这个工作估计不简单),增加一下自己的审美情趣,这样的情况下,按你的意愿来估计就能出不错的效果。不过当你提升到具备这个“水平”的时候,你自己也是半个设计人了---这需要你时间和精力作为前提; 如果您完全要按照您的喜好来,又想要效果也得到更多人的认同,又无法提升自己的审美情趣,这也不难。因为你请来的那位十分负责任的设计人已经被气死了。他死了,你想怎么滴怎么滴。
说了这么多,我们基本上讲叙的是单单针对“装饰效果的分歧”问题。 从实用的角度看,原则上以业主为主,设计师根据自己职业阅历提示性的为业主提出相关建议,最后下结论时,还是由业主把握绝对的决定权,因为房子是业主住,根据业主的使用习惯来构思才是理想的——这是基本设计原则。一个房子设计师觉得很实用,业主用起来很不爽,问题就大了。
更高层次的,可以是设计人引导业主破除传统的习惯,进入更为合理科学的生活方式:但是这需要设计人是一个细心观察生活、体会、享受生活的人,才能做得到的。所以也有:设计师不只是卖图纸,同时也是在教我们一种更为科学的生活方式。但这种情况不多,第一是这样设计人不多,第二是能接受新观念、破除旧习的业主朋友比较少。不过,依我看,这才是将来设计服务的真正的健康局面,这样的局面正是设计文明的意义所在。 到那时,或许 我们不只是要从设计人那里买几张施工图纸,一个空间效果图,更应该得到一个新的、健康的、积极的、生活理念。
有朋友笑:生活理念也要买?简直是开玩笑!
当然要买,目前很多人一直都在学更新理念、在买新的生活态度- - -不是吗?
敬请关注下回分析!
阿鲁(杨学红) 于长沙
2010-6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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